注:今晚我接到了人在葡萄牙中葡研究中心的金国平研究员的电话,他刚刚写完一篇专业性的针对刘刚地图的批驳文字,认为不但不是明朝地图,而且还可能还不是清朝作品,而是今人作假。我转载于下。刘刚他们发给媒体一个14M的地图大文件,请右键下载(1428地图),各位记者朋友和读者,可以仔细看看。金国平研究员的这篇文章,同时也被翻译成了英文:http://macaulogia.blogspot.com/2006/01/map-full-of-holes.html

一份破绽百出的地图摹本
金国平 http://macaulogia.blogspot.com/
jinguopinglisbo@mail.telepac.pt
2006年1月17日于里斯本

16日在北京正式亮相的《天下全舆总图》可以说是疑点重重,破绽处处。 “硬伤”、”暗伤”兼有之。

1 刘刚于2001以4000人民币从上海一书商手中购得此图。当时由于怀疑可能是伪品,特请了”五位老经验的收藏家鉴定,舆图至少有一百年历史。”后来又请了一帮外国”专家”(Professor Robert Cribbs,Dr. Gunnar Thompson,Charlotte Harris Rees,Lam Yee Din, Robin Lind,Gerald Andrew Bottomley, Anatole Andro)为此图(英语名称为”The 1418 map”)鉴定真伪。结论:”To date, all experts who have given their opinion on the 1418 map consider it to be genuine.”

我们要问:这些”洋专家”如何定永乐十六年图为真? 即便《天下全舆总图》真为乾隆二十八年的作品, 又如何能证明它就是永乐图的摹本?客观依据在哪?不是就连臣莫易仝的生平也还待查吗?

2 《天下全舆总图》这个名字有些怪。1724年的《清直省分图》中有《天下总舆图》、1755年的《皇清各直省分图》内含《天下总舆图》、1767年有《大清万年一统天下全图》、1810年有《大清万年一统地量全图》、1817年有《大清一统天下全图》。有清一代,”天下”更多是”皇舆”的意思,而不是”世界”。明末以来的汉语世界地图都不见有”天下”之称。利玛窦绘制的世界地图称《山海舆地图》、《舆地全图》、《坤舆万国全图》),庞迪我有《海外舆地全说》,艾儒略作《万国全图》南怀仁、法兰西人蒋友仁各有《坤舆全图》。如果在耶稣会会士于16世纪东来之前,中国早就了解了世界地理,为何在利玛窦传入西方世界全图时,在中国士大夫中引起了巨大轰动,竞相翻刻?

3关于《天下诸番识贡图》,毛佩琦教授断定:”这张地图是伪造的。”其证据是,图中说明”天下诸番识贡图”中的”识”字,按古代书写规范一般应当是”职”字。”‘识’和’职’的繁体字在外形上非常相似,古人在写的时候肯定不会犯错,但现代人伪造的时候一马虎就露出破绽来。”笔者是上海人。在上海话里,”识”和”职”几乎同音。鉴于此图在上海购得,有无现代伪造者受方言影响的因素?更大的破绽是,在图上多次出现”数字+余”这种表示成数后不定余数的结构。繁体汉字中,有”余”和”餘”。在此种结构中,只能用”餘”。在简体汉语中则通用之。因此,可以肯定,只要略知汉字简化年代的人,都会作出在《天下诸番识贡图》和《天下全舆总图》中绝无可能出现 “余”的结论。

这是可以为《天下全舆总图》定性的铁证。仅凭这些错别字,我们完全可以质疑《天下全舆总图》是否系真品。

外国专家不懂或略懂汉语,没有看出这些文字问题,有情可原。藏主本人学的大概是简体汉语,也有情可原。可那5位鉴赏家既然断言”舆图至少有一百年历史。”却未看出这个才有50年历时的通用字”余”,无情可原!要么水平太低,要么穿帮哄骗买家。

4 《天下全舆总图》左上角有一题记说明:”凡未加红圈者皆原图所未命名者”。刘刚释曰:”这意味着图上的注释有些是原《天下诸番识贡图》中已有的,有些是仿绘者后加的,而原有的注释都用红笔加以圈注。”换言之,凡有红圈者皆系原图所有。刘刚,古董鉴定家和他那些外国专家居然没有看见三处”大清海”都是有红圈的!永乐十六年的图可能有256年后取代它的”大清”的名称吗?这些人都是色盲吗?

5 诸如 “今名北亚墨利加”、 “今名南亚墨利加”、”今名利未亚”、”今名亚西亚”、”今名欧罗巴”、”地中海”都是16世纪耶稣会传入的世界地理的汉译名称。这是常识。笔者曾于2005年12月21日与刘刚通话。其间曾涉及”地中海”问题。他说中国人当时到了地中海。我问他,中国人是如何进入地中海的。回答是通过红海。我再问他苏伊士运河是哪年开通的,他一时语塞。我告诉他是19世纪。于是他马上改口说是从另外一条河,我追问那条河名,他再次无言以答。

6即便碳14同位素测定的结果证明纸墨迹和张属于乾隆年间,也还是无法绝对确定《天下全舆总图》的真伪。不排除用当时的纸、墨伪造的可能性。前面分析过的错别字、简、繁体的误用、红圈内文字明显反历史性等问题都说明此种可能甚大。

7 孟席斯和刘刚都忘记了一个基本问题。任何大规模的海外活动需要有动因,尤其是经济动因。欧洲人的航行是为了地理发现。似乎郑和下西洋无此使命和目的。简单说,就是郑和周游世界去干什么?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其余免谈吧。

8 且不说当时中国人是否有球形的概念。郑和船队每次出航一般是两年,在两年内,光凭借帆船有可能环球航行,足迹至南北二极吗?只要考虑考虑帆船的最大航速、季风期、休整的时间等因素,自然会得出应有的结论。还有一个更简单的问题,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有可能凭一两次航行,就画出如此准确的地图来吗?退一万步说,中国船队充其量只能到达沿海地区,有可能深入各大洲的内地吗?可《天下全舆总图》有丰富的内陆信息,这如何解释?

总之,对《天下全舆总图》要做跨学科的综合科学研究,不可”歪批三国”。

行文至此,笔者不禁为今日的中国人悲哀。可悲的是,泱泱大国有自己的国际级专家,为何偏要仰外国人的鼻息?! 悲哀之余,又感气愤。可气的是,中鱼外龙混杂,欲欺我中华无人。

刘刚发布会的新闻稿称”回答一切问题”。那么就请回答回答这些疑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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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兼商人刘刚先生(http://blog.sina.com.cn/u/1213084361),花了4000元买到了一个清朝时期的地图《天下全舆总图》,上面有注脚:”乾隆癸未仲秋月仿明永乐十六年天下诸番识贡图 臣莫易仝绘”以及”凡未加红圈者皆原图所未命名者”。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此图由莫易仝先生在1763年根据1418年的《天下诸番识贡图》原图仿制,红圈里面的文字都是原图的。刘刚先生就根据这些注脚判断他获得了1418年的地图资料,那年正是郑和下西洋的第13年。

看看这副图,美洲部分清晰显见,这就是《经济学人》标题是《中国人打败了哥伦布,也许》的理由了。1492年哥伦布才发现美洲,而这1418年的中国地图上面有美洲图案,那么作为第一个伟大的中国航海家,郑和不是第一个发现美洲就不可想像了。因此刘刚昨晚召集几乎全部的驻京外电,用他一个字一个字的英语宣布这惊人的消息,并且展示地图的复制件。

他比英国业余学者孟席斯的1421年郑和发现美洲更进了一步。但我还是觉得他宣布的时候过于保守,如果他这个图的注脚没撒谎的话,1418年之前中国人岂止是发现了美洲?请大家看这张图,不但有美洲,更重要的是,还有南极洲、北极地区,每个重要国家的上面,还有详细的该地人民容貌、性格、宗教信仰的介绍,各个大洋、大江都很准确,制图还是完全现代的投影制图法。中国人简直就在1418年前发现了整个世界!郑和还何必下什么破西洋?

我问他,你所有的假设都完全建立在”根据1418原图仿制”这个自我声明上的,如果这个莫易仝就是撒谎,他是完全按照18世纪在北京流传的欧洲传教士带来的地图仿制的呢。说实话,我觉得就是这回事情,因为如果是18世纪的地图,该图所有的疑点都可以解释了,当然也就不关郑和什么屁事了。

刘刚的回答很莫名其妙,说,客官请看,作者莫易仝用了一个”臣”字,说明是献给皇帝的,如果欺君是要灭九族的,莫易仝何必冒这么大风险,动机何在?

可是自古皇帝就是用来欺骗的啊,这种自我吹嘘的话也能当真?难道明天我在博客上贴一个银河星际和谐图,上面写,”此图仿1800年祖传星图所制,谨献给胡锦涛总书记”,然后就可以宣布1800年中国人第一个征服太空了?

古地图专家、浙大龚缨晏教授写的一篇驳斥文章非常专业(http://huangzhangjin.bokee.com/4203713.html),大家可以看看。我在今晨把此博客贴出,就是提醒各位读者,白天的时候看看中外媒体对此事的报道,看看哪些记者不用功,胡说八道骗工作量。别认为外电就会必然用功,昨天的发布会,很多老外问题也很蠢的。

新浪专辑:http://tech.sina.com.cn/focus/zhenghe/index.shtml
百度搜索:http://news.baidu.com/ns?word=郑和
英文媒体报道:http://news.google.com/news?hl=en&q=”zheng+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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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美国媒体打电话询问我,说美国国会有议员即将发起针对类似雅虎、微软等和中国政府合作公司处罚的立法提议,问我什么持什么态度。我在这里发表一个公开声明,解释我的立场。

对于微软封我博客,我的态度反复对媒体说过了。1)微软此种行为,侵犯了我的言论自由,我表示抗议。2)微软在没有警告的情况下,删除我的全部博客,不给我任何机会备份,这种对用户的恶劣态度实在摧毁了我之前对微软的信任。3)我保留对微软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权力。

后来微软竟然后来解释说是为了遵从当地法令,这等于把我们这一批因为讨论新京报事件而被删除空间的作者陷于发表非法言论之”犯罪嫌疑人”之处境;因为压力而妥协是一错,因为掩饰妥协行为而构陷受害人于不义是更是错上加错。

对于微软这种行为,中国人不能对之惩治,是中国人的耻辱。我们尚不能有任何方法在中国保护自己的言论自由,这也正是我们这辈人仍旧需要继续努力下去的根本原因。总有算帐那天,只要我还活着,我说过,像微软、雅虎此种不义行为,就一定会被惩治,别侥幸能被大家忘掉,未来中国的基础教育普及费用,恐怕都要从这些大公司的赔偿款中出:赚钱之日请先想想未来。我们能活着,并且不失去理想,就是相信历史,相信正义之神必然会眷顾中华,让悲苦者平反,让受害者申张。

至于美国国会议员要立法如何如何,这完全是美国人民的事情。我不觉得中国人的言论自由是美国国会能捍卫得了的,一个伟大国家公民的言论自由需要他国国会来庇护,这种想法本身就说明了这个国家离我们盼想的伟大有多么遥远。我的博客被封以及我对言论自由的抵死捍卫,不能自然为美国国会的相关立法背书。

说得再清楚点:我需要的是中国国会的立法,我需要的是中国人来立法捍卫中国人的言论自由。今天不能,明天必然会能。这是我们活下去的唯一光荣和梦想。

一个国家之所以伟大,就是因为其中还有一批人不愿意放弃民族的理想,并且愿意扎根、牺牲、奉献。我们今天学习华盛顿的政治、纽约的经济和加州的文化,完全就是因为我们对自己的民族有着坚定的盼想–总有一天,我们生活在南京、北京、香港和台北的儿女,能共同享受自由、民主、富裕、和平的生活。而这一切的一切,都需要我们中国人自己来努力争取,因为只有我们才能刻骨铭心地体会到彼此的甘苦。

在美国的法庭申张正义,不代表正义也在国人心中得以申张。雅虎、微软是否被美国法庭惩治,这实在不是我们能关心了的,我们实在需要关心的是,对中国人自己的权利,我们中国人能保护多少,甚至说,能减少侵犯多少。有一个网友说的好,耻辱其实是我们自己的。

另外,当全球化和政治打包在一起的时候,我不认为任何黑白一刀切处理能事实有利于中国人自由权利的增长。一方面微软以封博客的方法阻碍中国人的言论自由,但另外一方面MSN空间在这一年实际扩张了中国人用博客言说的能力和意愿,而MSN Messenger也影响了互联网信息的传播方法,这是资本追逐市场所造成的实际两面效果。美国人如何判断这个问题,如何加以惩罚,实在是美国人自己的问题,但我个人以为,如果完全阻断妥协的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的机会,那至少在短期内,中国网民不会由此变得更加自由。另外,必须区分雅虎的出卖和微软的妥协,这是完全不同的事情。

我们处在一个极其复杂的处境中,正是如同对经济制裁是否能改善一国民主状况的问题一样,90年代的中国和伊拉克,有过正反两方面的反证。这种尴尬和复杂,恰恰是我们国人的耻辱,真不足外人道。我只能在此默默和朋友们重念我们自己的梦想:愿有一天,在中华大地上,公平如大水滚滚,公义如江河滔滔。此等声音虽然微小,但在我们心中却坚如磐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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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情感反应慢半拍的人,这倒是一个保护敏感内心的方法。朋友都知道我待人处事没心没肺–倒不是真没心没肺,是几个小时之后才能感觉到自己迟到的情感。这样的楞人,会显得很有勇气,什么危险都冲上去了,几个小时之后才知道自己并没有这么勇敢。

微软删掉我的空间的那个下午,我一点感觉也没有。前几天我在北大和学生交流,有人问MSN空间会被会被我影响挂掉,我回答是,微软当然会在警告来时把我出卖在先,所以请大家放心使用MSN空间。我早就感觉到这天会到来。最后几天的流量是每日点击15000。然后突然全部删了。狗日的长城,狗日的微软,我会找微软算帐的。

到了夜里,我难过地哭了。

做一个自由的中国人好难。我一年两次博客被封,都是因为声援媒体(中青、新京)。我在香港和记者说,我知道什么是底线。问题是当兄弟媒体有难的时候,作为新闻共同体的成员,第一时间声援是我的义务,在这种道德义务之前,个人底线其实无须多谈。人是可以精确地、技术地活着,但人也需要有不顾一切、表现真性情的一面。

但是在中国,这种性情是有代价的。和谐社会不需要任何负面消息,我们这种新闻人在未来几年内将空间越来越小。越来越多的计算机系毕业的大学生把自己的智力出卖给了魔鬼,建筑了全世界新人工奇迹–防火墙长城。他们现在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搜索和跟踪所有含关键字的博客文章和论坛帖子,然后封锁或者命令删除,中文博客世界长达一年的自由期终告结束。我再次重申我的誓言,对于这些参与了长城建筑的人,除非你们能销毁你们的档案和历史记录,否则我终有机会让你们每一个人后悔一生。因为你们对现代中国人智识和自由的迫害,不亚于文革。你们别侥幸,看看东德、看看前苏联、看看伊拉克。你们不是仅仅活10年,你们是要活一辈子的,你们的孩子也会清楚知道你们的作为,光荣或耻辱。历史,一笔一划,都是自己写就,

长城长,长不过生命;长城硬,硬不过意志。一切都要有还的那天,我坚信。

说话受阻,恰恰是倾听的好时候。我和几个朋友仔细谈了未来,谈了互联网的明天。其实真好,2005年我一路博客向前,却很少驻足观察周围的朋友。安猪的多背一公斤,杨波的豆瓣,一些开源计划,google的一些最新服务,这些出色的基于社会网络的分布式WEB应用,都给了失声的我很大启发。

消沉了好几天,其实是我疗伤的时间。2006年我会重新出发,恢复http://anti.blog-city.com的博客更新,国内朋友可以用Rss软件订阅:http://feeds.feedburner.com/blog-city/anti,或者直接发邮件给antisblog@gmail.com订阅,我会把每篇博客都发送给订户。希望大家能帮我在你们的博客上面发布这些订阅方法。

这种博客写作方式会更加小众化。2006年,我只给我的朋友写博客,只给真心订阅的人写博客。告别喧嚣的2005,我希望能在2006年做一些踏实的事情。例如,把原来的AEB(安替英文博客)正式转变成Chinathinkbase.com(中国思想资料库),全力完善这个项目。我也可能会做一些基于社会网络的web应用(当然包括完善那个书的程序和想法)。我希望我能从2005年的博客安替,变成2006年的程序员安替。

冬夜漫长,我们要做好长征的准备。2006,我们并不会胜利,但我们会更加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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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12月29日,2006年还有2天才到来。可是我们已经订阅了2006年整年的《新京报》。甚至在这份产品我们还没有享受到的时候,我们的东西被掉包了。那个整天不说人话的《光明日报》接管了这张我们用自己的薪水买的报纸。说实话,我宁愿去吃屎我也不要订什么《光明日报》和它的什么变种。

这些光明摘桃派,当然也不会在乎我们这些读者,他们也就当我们这些人是顺民,以为他们拉什么屎我们就应该接着。可惜我们没有这么贱。请所有还当自己是人不是屎壳郎的读者,和我一起打《新京报》的63190000电话,要求他们立刻、不带条件地退还我们整年的订款。

如果你是一个集团订户,也请考虑在这个商业社会,任何花费都应该考虑成本,你们总不能花钱买调包的屎吧。请你们说服你们的资料室的同事,立刻打电话63190000,要求他们立刻、不带条件地退还你们整年的订款。

如果你是广告客户,请特别注意你们的损失,因为你们预付给新京报的广告费用,明年会被登在一个奇怪的光明日报变种上,你们假想的优质读者也都会愤而离开。也请你们立刻打电话63190000,要求他们给你们以广告损失的补偿。

我们不是猪,不能任人宰割,不能随意把我们钱骗走。对,虽然就是300多元钱,但我们需要的是完整的服务和承诺。对任何不讲信用的行为,我们要勇敢地而且理所当然地说不。

另外,我在这里呼吁律师朋友,请帮助我们这些受害的读者,在他们拒绝退款之后,向光明日报提起集体赔偿诉讼,对这种欺诈行为,不但要赔偿,而且要数倍赔偿。

所有不愿被耍、被欺骗、被侮辱的读者,希望你们转贴这个声明,让更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立刻打电话给63190000。

这不是为了什么大的东西,甚至都不是为了新京报,只是为了证明,我们不是任人宰割的猪头。如果光明的人想玩政治玩权术,玩去吧我们不关心,我们只关心,我不要订什么2006年整年的破光明日报。这是市场社会,捍卫自己的钱包,是宪法保护的天生的权利。

请转贴,请立刻打电话63190000。

王怡兄下午短信传来的消息,恐怕是这个漫长的政治和媒体冬天唯一的暖讯:”郭飞熊和太石村村民今日全部释放,作出不起诉处理。” 这真是好消息,郭兄和太石村村民的皮肉之苦结束了。想必北京有好多兄弟想请郭英雄吃饭了。

今天广东各单位也传达了省委的最新会议精神。张德江表示,要对农民用合法手段维护合法权利的事件要予以安抚和解决。

今年冬天,有太多的坏消息,也有太多的朋友被捕、被判入狱。太石传来的新消息,就算酷冬的一个慰藉吧。

只是这中央对”合法维权”口子一开,地方上会采取什么新对策?想必广东放人是老大不愿意的吧:花了那么多心思编了那么多谎言才抓住,怎么说放就放了?太石如此,那么汕尾呢?广东如此,那么以后各地呢?

郭兄和其他维权人士的胜利,就在于,以他的身体给大家开辟了一道”合法维权”的口子。他当被历史记住。

【最新说明】文章给博客网的王俊秀看之后,得到他们的官方回应:此文是秦尘作者本人态度,不代表博客网官方立场,而且他们立刻删除了此文。这件事情算是了了,我依然如常支持博客网,因为我还是博客的专栏作者。至于秦尘他怎么说我,是他言论自由,我没兴趣关心。

博客网(Bokee)的方兴东、王俊秀,还都算我朋友,问题是今天他们发出秦尘的稿子算什么东西?(http://column.bokee.com/109419.html)?

安替的潜藏威胁,MSN的狡猾

安替的存在,让一些国外博客服务商关了,blog-city被封了,安替似乎成了国外博客托管服务商的”霉头”,也成了国外服务商的”伪自由”的广告,似乎安替的存在就意味着呼吁权的保证。因此,安替对于中国博客的民族发展来讲,起着非常大的阻碍作用。

记得前些日子有个新闻,盛大陈天桥说纳斯达克不懂中国行情,我看,德国世界博客大赛也根本不懂中国博客行情。中国博客与世界博客、或者说与美国博客是有区别的。安替等不能代表中国博客。

安替将博客迁往MSN,这是一次对国内博客发展事业的重要诅咒行为,他将博客迁往MSN,直接影响了一批人将博客导向MSN。

再者,我们反问一下,为什么安替在的这么多BSP里面,就只有MSN没有被封呢?我们不得不佩服MSN的狡猾的公关手段,我们也不得不感觉到一些互联网主管部门对博客监管的忽视、对MSN的过于宽松。我们的底线一步一步地退让,我们的市场一步一步地被侵蚀。

呼吁:起来,反对微软垄断2.0

一、我们有自己的博客托管服务商,我们有自己的博客系统,不比MSN差。中国人是聪明的,开发出的产品不比外国人差。我们需要支持民族产业。博客也是下一阶段,维护民族网络产业的重要支柱。

二、呼吁国家主管部门加大对MSN SPACE的审核、对其非法提供内容服务进行调查,对其垄断行为进行限制

三、从维护国家信息主权与民族产业角度看,博客市场对于国家的意义非常重大。中国国情表明,我们的博客更偏重于个人化、网络生存化,新闻的意义远没有市场的意义大

四、呼吁广大的博客托管服务商与传统门户摒弃门户之见,打造中国博客服务标准,开放国内市场,一起反对微软垄断2.0。

五、呼吁博客网、腾讯联合起来,加强合作,探索博客与即时通讯领域的未来发展合作空间;呼吁博客网、网易联合起来,探索未来博客与电子邮件等的未来发展合作空间;呼吁所有的互联网公司,都重视这个问题,寻求合作,以期双赢。

博客网的逻辑好奇怪哦,我难道不也是你们博客网的博客作者和专栏作者吗?你们这么搞是不是希望我宣布从此和你们博客网断绝往来?我把自己的博客迁到MSN,就成为中华民族的罪人了?

我在此放下话来,方兴东、王俊秀,你们的博客网,我从来没有说过一个字的否定和负面评价,你们任何人是否对此荒唐文章是不是应该给个解释?否则我不但开始和你们断交,而且我会正式起诉你们损害我的名誉。

注:大陆的朋友应该好好读读台北地方法院的这份判词,这是台湾司法史上第一次判”总统”败诉,当然也是中国司法史上的里程碑。民初有上海地方法院传唤总理,今有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总统”败诉,我们其实不必对华人法治前景过于绝望。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决 93年度诉字第5048号

原告:连战(住台北市中正区中山南路十一号)
   宋楚瑜(住台北市长安东路二段六三号一楼)
共同诉讼代理人:李复甸律师 复代理人:林上钧律师
被告:陈水扁(住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一段一二二号)
诉讼代理人:林志豪律师

上列当事人间损害赔偿等事件,本院于九十四年十二月七日言词辩论终结,判决如下:

主 文

被告应给付原告各新台币壹元。
被告应在自由时报、中国时报、联合报全国版头版以贰分之壹版面,刊登对原告如附件一所示内容之道歉启事壹天。
原告其余之诉驳回。
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第一项,得假执行。但被告如于假执行程序执行标的物拍定、变卖或物之交付前,分别以新台币壹元为原告连战、宋楚瑜预供担保,得免为假执行。

事实及理由

一、原告主张:被告系中华民国总统,竟于民国九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在台北县立法委员选举造势大会上及民主进步党(下称民进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上,捏造事实,公开指述原告在九十三年三月二十日总统选举后,以发动军事将领请辞或告假方式进行「七日政变」,并请民众「以选票终结连宋乱象」,毁损原告名誉,自应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又因原告乃为主要政党领袖,受此不实攻讦,所受损害无从估算。即使向被告请求再多之金钱赔偿,亦无从弥补,乃依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项前段,仅请求被告给付原告各新台币(下同)一元之象征性损害赔偿。又原告之名誉权既因被告之侵权行为而受损害,同依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条后段规定,请求被告以国内外各大报纸媒体刊登道歉启事,以兹回复等语。并声明:被告应给付原告各一元。被告应连续三天在自由时报、中国时报、联合报等之全国版头版,及美国纽约时报头版、英国泰晤士报头版、法国费加洛报及日本读卖新闻等报头下方,以二分之一版面刊登如附件所示之道歉启事。原告愿供担保,请准宣告假执行。

二、被告抗辩:原告仅请求被告各赔偿一元,该金额既显无法弥补被告自称之损害,且复无请求法院加以保护该「一元请求权」之迫切需要,徒然浪费司法资源。被告对于原告所提出之光碟内容所载被告之演讲录影及民进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上所发表之演讲内容真正不争执,惟原告系断章取义,被告仅系指述「少数退役将领」并非原告,更无影射原告。又被告所称「连宋阵营」乃指「泛蓝阵营」,非原告。至被告所称「柔性政变」系指少数将领之行为,更何况原告非军事将领,并无直接发动政变之能力,自无影射原告之可能。又该词乃指退役军事将领劝说现任将领以生病住院或辞职等软性借口,并政府施加压力,迫使政府改变政策或更换总统、总理等领导人,一般人民或文职公务员尚无成立柔性政变可能,与原告无涉。被告于前揭中央常务委员会演讲中亦指出「这整件事情绝对不是空穴来风,相关的人、时、地阿扁都亲自调查得清清楚楚,相关当事人也都承认。」等语,且三二○开票后,连宋宣布选举不公、选举无效,马上就有人率众冲撞法院,之后连续一个礼拜聚集群众霸占总统府前的凯达格兰大道,连宋阵营多次召开记者会;以及三月二十六日泛蓝阵营不但率众包围中央选举委员会并将所在地之联合办公大楼一楼大厅砸毁等情,为公知之事实,显见被告为前揭言论,在客观上已有相当之事证云云。并声明:原告之诉暨假执行之声请均驳回。如受不利之判决,愿供担保请准予免为假执行。

三、按宪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总统除内乱、外患罪外,非经罢免或解职不受刑事追究,所谓「不受刑事诉追」,仅表示在总统任职期间,不接受检察官或军事检察官的调查而已,是总统因民事关系受人民之诉讼请求,不在豁免之范围内,核先叙明。

四、次按人民有言论自由,宪法第十一条定有明文。又基本权系源自自然人之价值与尊严,是属基本权之言论自由其主体为人民。又从基本权适用于人民与国家间的垂直关系,乃人民用以对抗执行公权力之国家机关,换言之,言论自由之拘束对象为国家机关,主要在于防止国家所为之侵害,确保人民言论自由,此即基本权的防御功能。再者,基本权涉及个人与国家公权力行使关系,如国家本身是基本权主体,又是公权力行使主体,逻辑上是矛盾,且不可能的,此即所谓同一性论据(Identitaetsargument)。总统既为宪法第四章所规定之国家机关,自不可能享有言论自由。由上说明,本件被告为中华民国总统,其无言论自由,就其所为系争言论,应负完全责任,有证明真实之义务。又总统全然无言论自由,与一般公务员仅于执行职务时及为与职务有关之言论,无言论自由不同,并予说明。

五、又按当事人就其主要之争点,经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之一第一项第三款为协议者,应受其拘束,同条第三项前段定有明文。被告抗辩原告诉之声明第一项请求欠缺权利保护要件云云,于本院为整理并协议简化争点时,即本列入,依上揭规定,被告应受其拘束,不得再为争执。况民事诉讼法乃确保私权之诉讼程序。必须于私权发生不安,有藉民事诉讼程序以为确保者,即有保护之必要,不因其金额而有不同,此观诸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十三规定,就诉讼费用之计算,关于诉讼标的之金额或价额,并无下限之规定。再者,民事诉讼系为保护私权而设,为诉讼标的之法律关系,既得由当事人任意处分,且本件原告所为象征性请求新台币(下同)一元,系属非财产上之损害,而人格权本属无价,则当事人仅请求一元,以为象征性请求,自难认无保护必要,是被告抗辩要无可采。

六、本件经本院九十四年十月十三日、九十四年十二月七日整理并协议简化争点及不争执点(见本院卷第九四至九五页、第一六○至一六一页之言词辩论笔录),是以本院仅就两造协议简化之争点及不争执点为审究,合先叙明。

七、两造不争执之事实:被告有发表如附件二、三所示之言词(本院卷第十七页、第二三页、卷第四六页),并有电视新闻录影光碟片(证物外放)、译文及网路新闻资料附卷可稽,足堪认为真实。

八、原告主张被告于九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所为如附件二、附件三所示之演讲内容,指原告发动七日政变即柔性政变等语。被告对上揭附件所示之演讲内容之真正不争执,惟抗辩被告所称之「七日政变」与「柔性政变」系属二事,况该演讲内容乃指少数退役将领所为,并非指原告,且「柔性政变」非政变,其涵义亦专指退役军事将领劝说现役将领消极不配合政府之行为,原告既不具退役将领身分,自无成立之可能,且一般人民亦不会有此联想。况「连宋阵营」乃「泛蓝阵营」等不特定人,非可特定为「连宋二人」,至柔性政变为国际通用词汇,亦无侵害原告名誉可能云云。按法院为判决时,应斟酌全辩论意旨及调查证据之结果,依自由心证判断事实之真伪,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一项前段定有明文。是对于被告前揭演讲内容是否指原告发动柔性政变,应就全部演讲内容意旨综观之。又名誉的侵害,亦得以影射为之,而所谓影射系指以间接方法,借着字里行间的意义,使他人名誉受到贬损。查:关于流产七日政变与柔性政变是否同一部分:被告于前揭演讲内容:「……所谓的『流产七日政变,我们所讲的不是说军事政变,我们所讲的不是说把战车开出来,大炮展出来,是所谓的『柔性政变』,要叫这一些高级将领,一个一个辞官,一个一个住院……」(本院卷第十七页,即附件二)「……『流产的』柔性政变也是政变。」(本院卷第四八页,即附件二)明确指「流产七日政变」即系「柔性政变」亦是使高级将领将领辞官、住院,且如后述之新闻媒体报导亦均普遍有相同之认知,原告主张被告所称七日政变即柔性政变为可采。被告抗辩其所称之「七日政变」非「柔性政变」即无可采。

关于被告是否影射原告发动流产七日政变部分:

被告于九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如附件二所示之演讲内容指述「什么人」约退役将领,要唆使军事将领,假装生病、假装住院,向总统提辞职书,并名为「七日政变」「柔性政变」于前,同一演讲并以之要求民众终结「连宋乱象」,嗣于二日后即同月十六日附件三所示之演讲内容,又以「连宋抗争」尚有计画的想引发军队与政府的动荡,以达到选举结果翻盘的目的,指称:「连宋阵营不但不接受败选的事实,更用尽一切的手段与方法,制造社会的混乱,企图将整个选举一笔勾消,以求扳回颓势。为了『个人的权位』,不惜玩火,不惜用非法的途径与方法,将人民依法所选举出来的国家领导人加以否定;把由大多数民意所支持的政府加以推翻,如果这不是『柔性政变』那是什么?……」等语,全文对于参与者系以「连宋抗争」及「连宋阵营」称之,其中「连宋抗争」之「连」、「宋」明指原告二人,至「连宋阵营」固系指「连宋阵营」之多数人,惟既以「连」「宋」为代表,且其范围并未将「连」「宋」即原告排除,是被告虽嗣后以范围更大之「连宋阵营」「泛蓝阵营」称之,惟既未将原告排除,且依社会通念,无论「连宋阵营」、「泛蓝阵营」均认原告系其中之成员,自包括原告二人在内,嗣谓该流产七日政变之目的系为「个人」的权位,而被告指涉之时间,乃原告二人竞选总统败选,依当时社会环境,所谓「个人」显系指原告。又依前揭被告言词系指「什么人」约「退役将领」要使唆使「高级将领」军事将领,假装生病、假装住院,向总统提辞职书等语,所指其中关系人包括「什么人」、「老将」(即退役将领),及高级将领三种身分的人,而其后又以「『连宋』乱象」结论,原告既非曾任或现代将领,再加被告以「连宋乱象」结论,原告主张被告前揭「什么人」即系影射渠等,堪可采信。综合上揭二演讲内容所指之发动七日流产政变(即柔性政变),意图利用退役将领唆使高级将领,引发军队与政府的动荡之人显系指「连」「宋」二人即原告,或包括原告二人之团体或多数人。上揭演讲内容所提相关之事实即「唆使军事将领,假装生病、假装住院,向总统提辞职书,被告并名为「七日流产政变」「柔性政变」等情,如前所述,是于全体演讲内容,依社会通念,显然影射原告为发动七日政变之人。而全国重要新闻媒体亦普遍有相同认知:如原告所提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中国时报报导:「扁:用选票终结『连』『宋』乱象」「指连宋发动『七日流产政变』怂恿将领辞官装病,人、时、地,他都查得清楚」(本院卷第十页)、三立新闻台大话新闻主持人郑弘仪表示:「因为连宋两位主席曾经发动政变,这个政变不是军事政变,是一个柔性政变……若是有我们不容许,不容许这个『连』『宋』两位主席发动这个东西(即上揭政变)」(本院卷第二二页)旁白:「事隔半年多总统陈水扁重提当时状况,直指连宋曾经策动军事将领搞七日政变。」(本院卷第第二三页)「这已经是密谋叛乱」(本院卷第二四页)、民进党籍立法委员李俊毅表示:「我相信总统说就绝对有证据……民众发挥力量来做一个所谓『连宋之乱』的终结……。」(本院卷第二三页),以及TVBS九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网路新闻报导:「陈水扁总统今天在选举造势透露……『连宋阵营』刻意要求国军将领全体装病、请辞,达到对政府施压的效果。总统以『柔性政变』来形容这个事件,要求选民要终结『连宋』乱象。」(本院卷第四一页)、台湾电视公司九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网路新闻报导:「陈水扁针对『七日政变』再提说明,他强调,手中握有煽动的退役将领名单,『连』『宋』在选后抗争,是有计画要使军队和政府动荡,企图使选举结果翻盘!即使是流产政变的柔性政变,也是政变。」(本院卷第六五页)、中视全球资讯网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报导:「陈水扁指『连』『宋』发动七日流产政变怂恿将领辞官装病」(本院卷第六七页)、中华电视公司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报导:「『连』『宋』选后七日政变?总统:有证据」等语(本院卷第七三页)、「陈总统昨晚透露一个『秘密』,指『泛蓝』在三二○后试图动员将领进行柔性政变,阿扁讲的这段过程,在选后因『连战』不承认失败而抗争动荡的那段日子,确实犹如惊涛骇浪,其中汤系将领的动向最受注意……或许蓝营与相关将领都会有不同的见解,不论真相如何,柔性政变的事件终究并未发生……。」等语(本院卷第一七七页)、「陈总统前天惊爆连宋策动『柔性政变』内幕……李文忠(立法委员)说……『陈总统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民进党团干事长李俊毅也表示,陈总统所言柔性政变绝不是信口开河……」(本院卷第一八○页)「(陈总统说:流产七日的政变……)……我相信总统说就绝对有证据……那么希望能够呼吁民众发挥力量来做一个所谓『连宋之乱』的终结,那么讲出来了……。」等语(本院卷第二三、二四页);均认被告前揭演讲内容系指述原告发动「七日政变」「柔性政变」,则原告主张被告于前揭演讲指称渠等发动「七日政变」「柔性政变」堪可采信。被告所辩委可取。

关于七日政变即柔性政变定义为何部分:

政变之定义为「以武力或武力威胁,突然改变政府制度,或撤换最高权力人物的行动」,有被告不争执其形式真正之教育部国语辞典节本在卷可稽(本院卷第五四页)。被告于相关言词称「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在哪一个地点,约这些老将,要来唆使、牵制这些高级将领……是所谓柔性政变,要叫这一些高级将领……那如果这回事情让它发生了,你说结果会变成怎样,『这是很危险的一天』……。」(附件二第二、三行、第八、九行)、「……求他们称病住院及提出辞职,企图造成军心的浮动,扩大选后社会的动荡,这整件事情绝对不是空穴来风,相关的人、时、地阿扁都亲自查得清清楚楚,『相关当事人也都承认』。阿扁最近重提这件事情,是要让全国的民众了解,三月二十日之后『连宋抗争的乱象』,不是只有总统府前广场的聚众滋事而已,『更有计画的想引发军队与政府的动荡,以达到选举结果翻盘的目的』」等语,其指所谓柔性政变在于使高级将领消极的不接受总统的统帅,且因前揭高级将领仍拥有军权,变相以消极之不接受总统节制之军事压力,引起军队与政府的动荡。又依被告所提之两造不争执之台湾日报引述被告发表之言词所载:「印尼的TAPOL就很明白说什么柔性政变,如2003五月两百多位退伍将领,逼迫梅嘉娃蒂改变政策,最后还实施戒严;虽然是退伍的高级将领,他们来推动干政行动就是明显的柔性政变。2001年瓦西德总统被逼下来,也是柔性政变的一种。1997年土耳其也是柔性政变让那时候总理下台。『退伍军人、高级将领干预政治就是柔性政变』。」等语,姑不论原告否认被告上揭言词之印尼TAPOL出处为真实,即依被告所为上揭柔性政变定义即「退伍军人、高级将领共同干预政治就是柔性政变」,乃着眼于「退伍军人」与军队的关连,以及高级将领拥有军权之影响力,共同以军事影响力威胁,并意图产生撤换总统(如被告、印尼、土耳其总统)之行为,此等行径即系被告所自认为将领施加压力,改变政策或政权(本院卷第六七页背面倒数第二行以下),换言之,乃结合将领以其拥有军权之势力,对政府施加压力,亦即拥有武力之将领以其势力为消极威胁,使被威胁者因将领拥有军权,恐惧其拥兵自重,可能有不利之行为,而产生压迫力改变政权等,乃间接以武力威胁,与上揭辞典所为「政变」包括以武力威胁相当。又依被告附件二所为前揭言词,柔性政变之时系很危险的一天,造成军心浮动,系有计画的想引发军队与政府的动荡,亦系影射政府将因此与拥有武力之将领所统帅之军队关系动荡不安,而所谓「很危险的一天」自系指对被告及中华民国政府体制很危险,此危险之产生自系因相关军事将领所拥有之武力威胁而生。前揭媒体亦以「密谋叛乱」称之,即影射原告系意图以「七日政变」之非法方法变更政权,且若非所指为政变,对于国家元首何以产生上揭危险被告抗辩原告只是主观偏颇解读「七日政变」,这种说法岂不等于「台北地院」就是「地院」,「士林地院」也是「地院」一样云云。惟「台北地院」「士林地院」均为「地方法院」,其中「台北」「士林」均仅系确定其辖区,不影响该二法院乃为「地方法院」之本体,同理「柔性政变」「七日政变」均为「政变」,不因加上「柔性」「七日」关于手段及期间之称呼,而改变其「政变」本质一样是被告此抗辩亦无可采另被告抗辩其于上揭言词之政变是有加引号─「」,惟被告口语表现如何表现引号,及两造不争执之民进党中常会之新闻稿亦未就所用之「政变」乙词加上引号,况「政变」乙词就上下文,加引号后其意义会有何不同,亦殊难理解,是被告此抗辩亦无可采被告抗辩其所指退役将领发动七日政变,且用语系指连宋阵营及泛蓝阵营,原告亦认系退役将领发动七日政变,并未影射原告云云惟查,依被告前揭如附件二所示演讲内容所指涉及七日政变之人除退役将领外,另以「什么人」「连宋乱象」影射原告,如前所述,自难谓其仅指退役将领涉及上揭政变至原告或部分媒体就某些退役将领是否涉及前揭政变之言论,亦仅系对其中可能系被告指涉之退役将领发表评论,不足认为原告亦认被告仅指退役将领涉及政变未及于原告,及以少数媒体部分报导未论及原告,即谓上揭言词未影射原告,是被告所辩亦无足采被告又抗辩其所称七日政变(柔性政变)或「连宋乱象」是一种系二千零四年总统大选后连宋抗争的气氛而已,且被告于民进党中常会所称之「非法行为」系指以暴力手段阻止总统当选公告,且司法机关认为非法,进行追诉者而言云云惟被告于前揭附件二、三所示之言词对所谓「七日政变」「柔性政变」有明确之定义,且明白表示二者系同一,如前所述,自与所辩仅系连宋抗争之气氛而言有殊,且被告于前揭「非法行为」之定义亦与本件无关,而所谓「连宋乱象」系于上揭附件二所示言词中被告指述七日政变之后,明白系指「七日政变」而言,是被告所辩委无可取又被告固提出「『0321-0327』泛蓝抗争期间相关重要状况汇集」表,该表所述各项内容,被告表示与本件诉讼无关(本院卷第一六一页),且本件所涉之七日政变被告亦于前揭演讲表示仅系「什么人」约「老将(退役将领)」要使唆使「高级将领」军事将领,假装生病、假装住院,向总统提辞职书乙节,除此外之情事既无本件无关,本院自无庸加以审究是被告抗辩「三二○」开票后,连宋宣布选举不公、选举无效,马上就有人率众冲撞法院,之后连续一个礼拜聚集群众霸占总统府前的凯达格兰大道,连宋阵营多次召开记者会;以及三月二十六日泛蓝阵营不但率众包围中央选举委员会并将所在地之联合办公大楼一楼大厅砸毁为公知之事实,显见被告为前揭言论,在客观上已有相当之事证云云,委无可采再者,原告及相关群众不服选举结果所为合法集会游行,属宪法所保障人民集会及言论自由,并此叙明九、关于被告所为前揭言词有无构成侵权行为,侵害原告名誉?及需要登报回复?

原告主张被告指称渠等发动「七日政变」「柔性政变」之不实事实,损害渠等名誉,被告应给付原告各一元及连续三天在自由时报、中国时报、联合报之全国头版、美国纽约时报头版、英国泰晤士报头版、法国费加洛报及日本读卖新闻等之报头下方,以二分之一版面刊登对原告如附件一所内容之道歉启事等语被告则抗辩其所指涉上揭政变系属实,且系指少数退役将领,自无损原告之名誉云云按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项前段定有明文次按不法侵害他人之名誉者,被害人虽非财产上之损害,亦得请求赔偿相当之金额其名誉被侵害者,并得请求回复名誉之适当处分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项亦有明文又按「民法上名誉权之侵害非即与刑法之诽谤罪相同,名誉有无受损害,应以社会上对个人评价是否贬损作为判断之依据,苟其行为足以使他人在社会上之评价受到贬损,不论其为故意或过失,均可构成侵权行为,其行为不以广布于社会为必要,仅使第三人知悉其事,亦足当之。」(最高法院九十年度台上字第六四六号判例要旨参照)。查:被告系总统其无言论自由,且其自称业已查得很清楚,当事人「都」已承认,即已有多数当事人参与,为其所获,自应就其所指述之事实,负证明为真实之责任。被告影射原告发动七日政变,如前所述。惟经本院晓谕被告举证以实其说,被告所提出之证据均未能举证证明确有七日政变,且原告涉及该政变乙节,被告亦陈称其所能提之证据仅有已提出的部分(本院卷第九四页),是原告主张被告影射原告发动「七日政变(柔性政变)」乙节,非属事实,堪信为实在。又所谓国家机密,指为确保国家安全或利益而有保密之必要,对政府机关持有或保管之资讯,经依国家机密保护法核定机密等级者,国家机密保护法第二条定有明文。是所谓国家机密限于关于国家安全或利益,并依上开法律核定机密者,不及于其他个人自认应秘密,与国家机密无关之事项。被告于九十四年六月九日本院准备程序期日,固曾陈称:「容后回去查证本件是否涉及机密的问题?是否适合讲出来。」等语,惟迄九十四年十二月七日本件言词辩论终结止,被告未曾释明有何相关资料与前揭「七日政变(柔性政变)」有关,且涉及机密;亦如前所述,被告未曾举证证明确有上揭言词所述政变属实;再者,本件被告系于距所谓七日政变后有半年之久,于公开场合指述该流产之七日政变(柔性政变),纵有相关资料,亦因此公开而难有何国家机密可言;而依被告影射内容所涉及之原告与退役将领共谋,渠等意图唆使高级将领为非直接武力政变不成,且该政变亦因军队国家化而流产亦为被告所述,国家对于军事武力之控制应在体制之内,亦无现役高级将领呼应,自应无任何国家安全之顾虑,足证纵另有相关证据资料存在,亦难认系有关国防机密,并此叙明。

原告均系在野党领袖,被告影射二人发动流产七日政变(柔性政变),所涉及者为原告对国家忠诚义务及政治责任,纵原告不服选举结果,并进行集会游行,亦属行使宪法保障之基本权,难谓违反渠等之忠诚义务及政治责任。被告上揭演讲内容指原告发动上揭政变,显系否认渠等对国家之政治责任及忠诚,前揭新闻媒体甚至有以「密谋叛乱」称之,且被告亦称:那如果这回事情(即七日政变)让它发生了,当时系很危险的一天,政府与军队间之关系动荡云云,如前所述,显然指称原告涉及七日政变,对国家造成严重危害,自足以使原告在社会上之评价受到贬损,影响渠等政治信誉至巨,难谓无损害渠等名誉。又被告抗辩其前揭言词系指退役将领,且所涉系柔性政变不影响原告名誉云云,惟被告影射原告涉及上揭政变,如前所述,自难认所谓七日政变之说无损于原告之名誉。

综上,被告如附件二、三所示之言词影射原告发动「七日政变(柔性政变)」难认实在,揆诸前揭说明,自应负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又不法侵害他人之名誉者,被害人虽非财产上之损害,亦得请求赔偿相当之金额。其名誉被侵害者,名誉被侵害者,并得请求为回复名誉之适当处分,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项定有明文。原告以被告行为侵害渠等名誉,所造成之损害,无从弥补,于请求被告赔偿非财产上损害部分,仅请求被告给付原告各一元,尚无不妥,应予准许。另关于登报道歉部分,如前揭说明,刊登被告之道歉启事于新闻纸,系属回复名誉之适当处分。是原告请求被告赔偿一元,及于新闻纸刊登如附件一所示之道歉启事,为回复名誉之适当处分,自属有据。又本件系属国内事件,且被告为总统其应为道歉启事,动见观瞻,必定瞩目,则将前揭道歉启事在国内自由时报、中国时报、联合报等新闻纸全国版头版,以二分之一版面刊登一天,以回复原告名誉即足适当,自无刊登国外新闻纸,及连续在自由时报、中国时报、联合报以相同版面刊登三天之必要,是原告请求将前揭道歉启事刊登于上揭三家新闻纸一天部分,为有理由,其余请求,为无理由,不应准许。

十、综上所述,原告主张被告于如附件二、三所示之言词影射原告发动「七日政变(柔性政变)」,且与事实不符为可采。被告抗辩确有前揭政变情事,且前揭言词所指之人非原告云云,委无可取。是原告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项、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请求被告给付原告各一元,及应在自由时报、中国时报、联合报全国版头版以二分之一版面刊登对原告如附件一所示内容之道歉启事,为有理由,应予准许,逾越上开范围部分,无理由,应予驳回。又原告胜诉部分,其中请求金钱给付部分,按法院判决所命给付之金额未逾新台币五十万元,法院应依职权宣告假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项第五款定有明文,是原告请求被告给付原告各一元部分,依上揭规定,应依职权宣告假执行。另关于命被告登报道歉部分,其性质不适于命为假执行,是原告上揭部分假执行之声请,均为赘述,并此叙明。

十一、据上论结,原告之诉为一部有理由,一部无理由,依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二条第二项,判决如主文。

中华民国94年12月21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

附件一: 道歉启事

本人陈水扁公开指摘传述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及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先生有发动「七日政变(即柔性政变)」颠覆中华民国政府之不实言论,严重损害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先生及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先生之名誉,特以此书面向连战先生及宋楚瑜先生致上歉意。

中华民国  年  月  日
声明人   陈水扁

附件二: 九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演讲内容:

「在这我要和大家说一个秘密,阿扁查的非常清楚,『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在哪一个地点,『约这些老将』,要来『唆使、牵制这些高级将领』大家要站出来,站出来做什么,叫他们要假装生病、假装住院,要向总统提辞职书,来想一想,所谓流产七日的政变,我们所讲的不是说军事政变,我们所讲的不是说把战车开出来,大炮展出来,不是那种的政变,是所谓的柔性政变,要叫这一些高级将领,一个一个辞官,一个一个住院,那如果这个事情让它发生了,你说结果会怎样,『这是很危险的一天』,幸好,我们这几年所推动的军队国家化有一些成绩,所以这些高级将领没受到挑拨,继续来依持军队国家化的行政中立。……过去四年多不要说,从最近八个月还要乱到二○○八年,我们绝对受不了,拜托各位,用神圣的选票,终结『连宋乱象』好不好。」(本院卷第十七页第三段、第二三页第四段)

附件三: 九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陈水扁总统在民进党中常会前发言全文:

「各位常委、先进同志、亲爱的国人同胞:台湾民主发展的过程有如江河入海,其中固然有曲折,甚至有许多的挫折,但是终究没有人可以扭曲、中断,或者改变民主的方向。这是阿扁从政以来的坚定信仰,经过这几年的切身体验,其中的感触特别的深。阿扁日前特别提到三月二十日之后,有退役将领强力游说现役高级将领,要求他们称病住院及提出辞职,企图造成军心的浮动,扩大选后社会的动荡,这整件事情绝对不是空穴来风,相关的人、时、地阿扁都亲自查得清清楚楚,相关当事人也都承认。阿扁最近重提这件事情,是要让全国的民众了解,三月二十日之后『连宋抗争的乱象』,不是只有总统府前广场的聚众滋事而已,『更有计画的想引发军队与政府的动荡,以达到选举结果翻盘的目的』。另一方面,阿扁也要用这个例子,证明二千年政党轮替以后,经过四年的努力,军队国家化及情治单位法制化的成果。阿扁曾在不同的场合再三的提到,不管立法院再怎么乱、媒体再怎么乱,只要军队不乱,整个国家就不会乱。过去国民党一直把国军定位为党军,不但要求对特定的个人与政党效忠,更在军队中发展党的组织,进行党的活动,选举时更为特定的候选人动员辅选。二千年政党轮替以后,在历任国防部长与参谋总长共同的努力之下,包括汤曜明与李杰两位先生卓越的领导,军队的国家化得以严格的贯彻,使国军成为效忠国家、效忠宪法、效忠全民的军队。但非常遗憾的,二千零四年总统大选以后,泛蓝阵营及部份退役的老将领,依然停留在国军就是党军的错误迷思之中,企图利用过去服役时长官与部属的关系,游说现役将领住院、辞职,以达到动摇军心的目的。幸好没有任何人随之起舞,最后将一切的威胁与危险化为无形。如果没有这几年来对军队国家化所做的努力,结果将不堪设想,今天有这样的结果,可以说是天佑台湾,更是民主的胜利、人民的胜利。少数退役将领未能得逞的行动,用『柔性政变』来形容是否过当,阿扁想请大家先回忆一下三二○之后的种种,然后再做评断。三二○开票后,连宋宣布选举不公、选举无效,马上就有人率众冲撞法院,之后连续一个礼拜聚集群众霸占总统府前的凯达格兰大道。连宋阵营更多次召开国际记者招待会,要求外国政府出面干预总统大选的结果,并将国防部在选前三月十七日有关战备留守的内部讨论予以泄漏,刻意误导社会的视听,甚至进一步透过政党网站、大型看板与标语呼吁国军『揭竿而起』。而某一个政党的主席,在选前不断放话说选后一定会有暴动,选后更扬言要冲进总统府,积极为抗争活动加温。三月二十六日中央选委会正式公告陈吕当选,泛蓝阵营不但率众包围中选会,并将中选会所在地的联合办公大楼一楼大厅砸毁。同一时间,对岸中国国务院国台办的发言人更公开发表谈话,表示:『台湾地区选务机构不顾参选一方的强烈反对,径行发布有关选举结果的公告。我们也注意到台湾参选的一方表示对此不能接受,并再继续进行抗争。……如果台湾局势失控,造成社会动荡,……我们将不会坐视不管。』就是这样的里应外合。各位先进同志、各进乡亲,当时的情势是非常的严峻,连宋阵营不但不接受败选的事实,更用尽一切的手段与方法,制造社会的混乱,企图将整个选举一笔勾消,以求扳回颓势。为了个人的权位,不惜玩火,不惜用非法的途径与方法,将人民依法所选举出来的国家领导人加以否定;把由大多数民意所支持的政府加以推翻,如果这不是『柔性政变』,那是什么?『政变』不是只有『军事政变』,也不是说把政府推翻掉成功了,才算是『政变』,『流产的柔性政变』也是『政变』。台湾的社会有太多历史的纠结,有些人玩火已几近自焚而不自知,但为了国家的团结,不要有更多的对立与冲突,我们愿意以更大的宽容,更开阔的心胸来看待一些历史的公案。三月二十日之后发生的种种,有些已经事过境迁,但其中的教训我们不会忘记。台湾民主的道路走来是非常的艰辛,过程是充满了荆棘,阿扁要在此勉励全体的党员同志和所有的国人同胞,要坚定对民主的信念,用心灌溉并呵护得来不易的民主成果。谢谢大家!」(本院卷第四六至四八页)

根据香港知情人的最新消息,在反WTO游行之后,香港警方最后起诉了14人,11人是韩国人,1人是台湾人,一人是日本人,还有一人是持自由行签证赴港的广东顺德41岁文姓男子。

知情人告知,文先生完全是被误抓,他和他香港女友在湾仔吃饭,警察封路,抓捕了千人进行筛选,他的女友因为是香港人,被释放,而文先生和其他13人被起诉。根据知情人了解,文先生本人并没有参与反WTO的游行。

台湾台北市长马英九已经答应营救被捕的台大政治学系李姓学生,而韩国外长也亲自为韩国被捕抗议者说情。

另外,在反WTO游行中,有两名中国大陆人受伤住院。

希望香港法院能公正对待大陆文姓男子,也希望大陆媒体关注此人的命运。

注:近日生病,无法工作、写作。因此简单转贴林义雄的三封公开信于此。民进党最近遇上劫难,林义雄以对党的赤诚介入党主席选举,问题是,政治遇上道德,是否会乱上加乱。

林义雄给民进党员的信:

  民主进步党在这次选举遭前所未有的挫败。人生中,挫败是常事。每一个组织、或民族的发展,也不可能都永远成功顺利。重要的是我们有没有勇气面对自己的软弱和错误,有没有能力做深刻的反省和检讨。如果我们有这样的能力和勇气,那么每一次的失败都是未来成功的契机。
  检讨是一项公共的政治行动,为了对社会有所交代。反省则是一项私人性的自省行为,在辜负党员和人民的重托之后,回忆自己原始的从政目的,同时审阅自己的表现。反省和检讨必须以探照灯式的强光,深入自己内心,检视自己最不乐意看到的阴暗处。
  首先,检讨必须由上而下;先由担任重要职务的同志开始,然后才扩及各级干部。总统、副总统、历任行政院长、历任党主席都应对自己的施政及言行深切反省,并提出检讨报告。
  检讨报告提出后,本党应聘请受敬重的社会人士组成小组就各报告予以评论。评论结果交中常会。中常会随即召开检讨会议,要求各报告人及评论人列席,让报告者及评论者互相质疑、解释。中常会根据双方意见作成本党之总检讨报告,公诸社会。
  检讨结果如发现确有重大错误及缺失,从政党员应恳切向本党党员及社会大众道歉。
  至于民进党应如何面对紧接而来的党主席选举?首先,我认为,曾经担任总统、副总统、行政院长、或党主席的人,都不适合担任新的党主席。如上述一人出来竞选党主席,我将恳切劝阻。若劝阻无效,我会将我的劝说理由公诸社会。
  其次,为了使党主席能专心致力于党务,及二○○八年总统选举的选举事务,我认为:
  一、担任党主席的人,不应担任二○○六年北、高市长选举的候选人,也不应竞选二○○八年总统和副总统。
  二、本届党主席之任期应至二○○八年总统就职之日为止。党主席除非被罢免或病危,中途不得因任何理由离职,但上述我认为不适合担任新主席的人不在此限。
  举例来说,如二○○六年北、高市长选举本党失利,依惯例党主席应辞职。故新任主席如为总统、副总统、历任行政院长、历任党主席或有意竞选北、高市长或总统、副总统的人,在北、高市长选举失利时,都应依惯例辞职,中常会更不应再演慰留的闹剧。其实我们可以认定,这种人只是在谋权夺位,不可能有使本党起死回生的使命感。只有下定决心,专注党务、鼓舞士气,决心在二○○八年辅选本党总统候选人当选的主席,才有可能使本党在二○○八年重获生机。这样的主席,自不应因任期中本党偶有挫折任令其辞职,而应鼓励其忍辱负重,并全党一心协助他完成使命。
  为重建本党清廉形象及同志互信互爱的精神,党主席候选人应书立以下的承诺。如有违反,中常会应即予警告,情节严重者,撤销其候选人资格。
  一、党中央只将候选人之政见刊登至本党网站,并分发全体党员。不举办其他竞选活动(如政见发表会、电视辩论会等)。
  二、候选人不插旗帜、不用宣传车、不举办室外集会、不做任何形式的竞选广告。
  三、候选人及助选员不论在公开谈话或做私下拜访的时候,均不得对其他候选人做人身攻击。
  自从二○○○年党主席任满后,我就计画适时退出本党,致力于文教事业。可是一方面由于难以割舍同志之情,另一方面本党主持新政府也未见顺利,所以迟疑至今。今天全党同志正面临前所未有的艰难处境,士气也是空前未有的消沉。希望我出自肺腑的建议对同志多少能有些激励,也敬祈全体同志念我一片赤诚,仔细审阅并指教。如果本次党主席选举的过程和结果不符合社会期待,本党二○○八年的总统候选人又不孚社会众望,那么本党对台湾人民或许已经没有存在的价值。届时我们或许只能接受本党土崩瓦解的命运。

林义雄给陈水扁的信:
  
  陈总统尊鉴:平安!2004年以来,因总统公务繁忙而我又疏懒成性,故未有谋面机会,颇觉思念与遗憾。
  近日政局动荡使我颇为忧心。外传总统有改组内阁之考虑。如总统确有此意,请总统就以下建议卓裁:
  一、本党堪当重任之人才都已经担任过行政院长,如果再就党内中同志挑选,似乎不能一新形象,对本党发展前途并无助益。
  二、如就国民党内聘任,恐唐飞组阁之事重演。盖因以国民党人士组阁,不但国民党会认为总统使用分裂反对党之伎俩,而本党同志亦必多所不满。
  三、因此建议:不更换行政院长则已,如要更换,应该选择受社会尊重之非党籍人士,如果该人士对本党精神及党纲所追求民主进步目标有所了解则更佳。至于何人适当,以总统之聪明以及识人之广,必能有妥善之选择。  
  此外,府内高层似已有参选新任主席之议。我想此议万万不可行。当年总统兼任主席时,社会已多所诟病。是时我正在台湾各地演讲,宣扬民主文化。所到之处,批评声浪四起,反对者至少有80%以上。有一次在台北西北区扶轮社演讲,对总统应否兼任主席一事,竟是全体反对。
  此次新任党主席,如府内高层出而竞选,党内必有不少同志认定此乃总统要再掌控党务的揽权安排。在此本党重挫、全体党员正殷殷期盼总统闭门思过、深切检讨反省、俾能有所改弦更张之际,总统竟然再作此项令人诟病的权位安排,岂不令人失望?本党已陷低迷的士气,岂不更陷谷底?故恳请总统就游秘书长竞选主席乙事,剀切劝导、竭力阻止。否则,本党士气崩溃,社会大众对本党同志「有位必争」不良印象,也必更加深刻。则本党快速衰坠而被人民唾弃之惨境,自当指日可待。
  自2000年以后,我向总统建议的事不超过五件。各项建议均为国家之公益;惜未见一件完成。连要求当时兼任党主席的总统,对违背诚信原则伤害党誉之党员予以党纪处分,也未见实施。因此不便再面见总统。
  今日本党正面临重大挫折之际,我不敢抛弃爱党赤诚。因此再作如上建议,烦请总统卓裁。如幸蒙采纳,相信不仅本党将获得新机,国家和人民亦将蒙利。寸心赤诚,敬祈总统不以忠言逆耳为忤。

林义雄给游锡堃的信:

  民进党执政五年多以来,绩效乏善可陈。当年党纲之主张和各项理想,也几乎无一实现。这次败选,执政团队应负最大的责任。先生五年来历任行政院副院长、总统府秘书长、行政院长等要职。五年间和总统长相左右、共享荣耀和权力。对本党今日之重挫,先生似乎也应该承担部分的责任。
  令人遗憾的是,未闻先生痛切检讨、反省、道歉之前,即见先生急切投入党主席的选举。此举对先生的政治前途、和陈总统未来的布局或有甚大助益。但对民进党的前途和台湾的未来确有害无利。           
  五年多来,先生位高权重。如果先生过去五年没有重大成就,却希望能在没有政治实权的党主席职位上有所发挥,实在难以说服党员。执政团队的核心成员没有对失败痛切检讨,反而急切谋取党的领导职位,如何重新燃起党员对党的支持和热情?又如何获得社会大众对本党的尊敬?
  逢此重大挫败之际,民进党除了痛切反省、检讨、道歉之外,最重要的工作是:刻意培养新的领导阶层,一个有政策前瞻性、有国际观、有现代知识、有操守的新领导阶层,对党员和社会大众展现本党的新气象,同时也为本党的重新出发做准备。先生不但没有为党的未来发展做这样的规划,反而亲自参与选举而阻碍了新领导阶层的出现。实在令人为本党的前途忧心。
  当初党外人士宁愿牺牲自由和生命,难道是为了今天这样的局面?难道过去的努力在今天都变得毫无意义?
  过去数年,我曾在许多场合遇见本党的党员和支持者。其中少数是成功的企业家,更多是为生活劳苦的平凡人。谈起本党的种种,他们敦厚风霜的脸孔,都难掩失望之情。
  有些人甚至眼角泛着泪光。经常让曾经身为党领导阶层的他,羞愧得无地自容。养育我们的是这块土地,栽培我们的却是众多这样的人。他说,在我们最困顿的时候,他们无条件支持我们,给我们安慰、给我们勇气。这几年我们又回报了他们什么?先生久居庙堂之上,敬祈心中能时时以这些人为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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